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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试!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11人

时间:2023-05-10 15:14:03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泰州市主城区东北郊,东连国家5A级景区溱湖湿地公园,西接国家4A级景区凤城河风景区,规划总面积38.6平方公里。建区以来,园区坚持“生态立园、科技兴区,特色为先、效益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始终不渝地坚持专业化、高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和特色、创新、融合、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先后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4A级景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区、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命名、授牌。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顺公司”)是园区下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等。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二、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为海顺公司下属子公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根据人岗匹配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二)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9日后出生);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面谈、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http://nykfq.tai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本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kqhsgs@163.com。报名材料应包括:

(1)《招聘报名信息表》,包括签字版和电子版(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3.注意事项:

(1)以上报名材料,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信息,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名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人登记的联系方式),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逾期者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人员名单。

(四)面试、面谈

1.面试主要从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配度。面谈主要从薪酬保障、职场规范、培训发展等方面与应聘人员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具体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资格初审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面试时违反考场规则的,现场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另递补。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聘用考察工作。

(七)聘用

考察通过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个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

聘期满一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择优将劳动关系转入海顺公司。

四、相关政策

(一)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以面谈方式确定。

(二)人才待遇

工作满一年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生活补贴。按照市人才安居政策,享受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租房补贴、本科生800元/月租房补贴;一次性享受博士研究生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10万元购房补贴、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如有其他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以上补贴政策如有调整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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