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受相关用人单位委托,根据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文秘岗 1名
2.行政管理岗 2名
3.后勤管理岗 1名
4.工程管理岗 2名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工程管理岗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近一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近五年内与本次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人员;
10.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登记、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名单、公示、聘用十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式如下:
1.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C2楼(泰州农村商业银行(医药城支行)西侧)19楼1911室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4)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恕不退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者本人签名承诺为填报信息负责。
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经研究后,对招聘人数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实际招聘人数在笔试前公布。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相关岗位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等,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
5.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工程技术岗的,增加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分计入面试成绩:
(1)具有高速公路建设经历5年以上加0.5分。
(2)具有公路工程、建筑工程类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加0.5分;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高级职称的加1分,按最高职称计分。(只取一项加分,不可叠加,按最高加分项计算)
(3)985院校本科毕业生加2分,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加1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6.体检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C2楼19楼1911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类别,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7.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期内,若考生自动放弃,则该岗位缺额不再另行递补。
8.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用人单位及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9.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泰州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10.聘用
公示满无异议的,由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的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薪资待遇
1.受聘人员与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劳务派遣至项目建设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2.受聘人员按照公司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
3.试用期内对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所有环节的资料审查只是程序性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由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招考工作安排进行必要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
0523-86160123
(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15852955053 蔡女士
(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523-8605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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