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共需265人!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征集全区部分镇街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用人需求265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经泰州市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4.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女性50周岁及以下(非全日制岗可放宽至55周岁),男性60周岁及以下;
5.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等详见《海陵区2023年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所有岗位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地(见附表1)。
3.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海陵区2023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表2)。
注意事项: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与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谈及考察
面谈及具体考察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立、组织实施。
(三)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海陵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核实其身份。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镇街人社所在镇街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岗位期限和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用工需求设置,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薪酬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全日制岗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相关事项
1. 工作要求: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工作,聘用后根据具体岗位安排。
3. 工作地点:各镇街以及所属辖区内的社区(村)。
六、招聘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海陵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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