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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时间:2022-12-09 14:55:51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顺公司”)是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见附件1:《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至2004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⑤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⑥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其中,报名和笔试环节委托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环节由海顺公司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http://nykfq.tai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本简章。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扫场所码),同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⑥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贴《报名信息表》上);

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3)报名地址:海陵区人社局南楼二楼会议室(海陵南路628号)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海陵区人社局南楼三楼南侧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数。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另行发放。

4、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有面试人选提前放弃,空缺名额从笔试成绩排序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②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面试内容为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③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按时参加面试。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现场取消面试资格。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报考05岗位的考生,如有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总成绩加1分。

5、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总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海顺公司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另行递补。

6、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由海顺公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7、公示聘用

经考察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明确的各个环节,考生需自备口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2. 本简章由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6082850;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

附件: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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