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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会化用工及行政村专职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23-02-02 14:26:11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及行政村专职化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纪违法记录;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学历高中及以上,相关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顾全大局,工作踏实,服务热情,廉洁奉公,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3. 中共党员、转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5日15:00截止。(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才大厦二楼服务大厅(新堂北路145号)、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13号求职专窗(中吴大道1287号),网上报名链接:智汇常州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http://www.tianninghr.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会化用工报名表》&《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行政村专职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9:30起在智汇常州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http://www.tianninghr.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4.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天宁区红梅街道社会化用工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待遇情况如下:

根据所聘用的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情况,享受岗位基本薪酬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类保险、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天宁区红梅街道纪工委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519- 88110088

监督电话:0519- 85351096

五、其他

本公告由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23 年1月30日

附件1: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报名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社会化用工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物业行业从业工作经历3年;持有全国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从事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02

1

1:3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4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

从事财政和资产管理工作

03

1

1:3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4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财务工作从业经历3年;持有会计专业相关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综合执法辅助人员

04

5

1:3

高中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转复军人、法律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

行政村专职化工作人员

林园村从事综治、信访、消防安全类工作

05

1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林园村本村户籍(包括户籍曾在本村的居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社工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竹林村从事财会类工作

06

1

1:3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中共党员、持有社工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卫星村从事综合类工作

07

1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卫星村本村户籍(包括户籍曾在本村的居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社工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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