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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1000字(优秀9篇)

时间:2023-05-31 16:58:52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1。假期读后感:《简爱》读后感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9篇《读后感作文1000字》,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字的读后感 篇一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猫头鹰开宴会》这本书。这本书写了沙漠里的动植物的知识,比如有:“鸣沙”为什么会发出声音?“鬼城”是什么呢?在沙漠中,什么湖不会干涸?这些问题都在《猫头鹰开宴会》里都有答案。如果你看完这本书,你会感叹一句:“沙漠,你真是太神奇了!”

我在书里认识了一位“新朋友”——米奇。这个任务给我的印象是他很勇敢,因为他敢独自一个人到沙漠中去探险。 然后巧遇上了“沙漠通”鸵鸟巴巴,一起踏上了艰辛而有难忘的沙漠之旅…他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又一起用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

其实,米奇比我们小多了,但他的勇敢、独立却远远超出了我们。我们大部分同学连一个人上街都不敢,更何况是一个人出远门,大沙漠去探险呢?在生活中,大多数同学都过着“王子”或“公主”般的生活,连自己的日常生活都不能照顾。我有位同学,他家比较“小康”,他又是独生子女,他的爷爷奶奶对他像是 “皇帝”一样好,给他吃好的、穿好的……总之就是无微不至啊!他已经十岁了,在我妈妈的那个年代,每天都要早早地起床帮全家人洗衣服,然后做早餐,上学都要担心下学期有没有学费交。哪像他,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一天,同学们自己组织和家长们一起外出野炊,大家干的兴高采烈时,他才慢吞吞地从他那部车上下来,还要他的爷爷奶奶为他拿背包。。到了干活的时候还要什么都不做,就在那喝他的汽水,吃他的零食。真是太可恶了!后来大家都不理他了。

同学们,我希望你们看完这本书不仅能学到沙漠的知识,更希望你们可以帮助父母们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最后,我想把我妈妈交给我的四个词语说给你们听:

希望你们自尊,自强,自信,更要自立!

读后感作文1000字 篇二

多少年繁华过往,白云苍狗,历史如烟。多少英雄垂泪杀场,又有多少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提及项羽,脑海中浮现的是千年古战场上猎猎作响的旌旌战旗,是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气概,是金戈铁马背后的尺寸柔情!快意恩仇身死乌江,他是历史的巨人,为历史注入了最有气势的磅礴简章!

读项羽本纪我心中不时涌起一阵阵的感慨。项羽,在一个战争的年代用一份属于自己的豪情成为了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在那个风雨交接的历史时代演绎了一段英雄本就该有的豪迈。

他,豪情冲天,爱江山,爱美人,痛惜英雄,重情仗义。他是一个足矣让人快意的英雄!项羽二十四岁便举兵反秦,年幼时就跟随叔父学兵法不学剑术的大志,从来就不曾停歇成为一代英雄的步伐。鉅鹿之战时,面对比自己多出数倍的大秦雄师,他选择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他的勇气与无畏注定了他以少胜多的战局,注定了各路诸侯“膝行而前,莫敢仰视”的精彩瞬间。他可以以少胜多,一生70余战,战无不胜,尽显了儿时就曾积淀的军事才华。

也许司马迁认为霸王的性格太过完美,也或者是项羽的义气和妇人之仁造就了“鸿门宴”这一场让后世不绝惋惜的历史。优柔寡断,刚愎自用,范增放走刘邦,曹无伤性命生死,这一切虽然不乏深刻的挞伐,但更多的却是由衷的惋惜和同情。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如果刘邦身死鸿门宴,那么何患楚汉相争,哪来四面楚歌?然而,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亦没有是想,历史的结论从来都是肯定的。

谁能说,刘邦小人建立大汉江山是悲剧,谁就是对历史的不尊。试问,没有大汉王朝的建立,何来张赛捧回的那束天山的雪莲?英雄不一定就可以无限的推动时代的发展,小人也不一定就不当华夏的天下。至少历史告诉我们,汉朝的建立是正确的历史抉择。四面楚歌,天不待我,英雄悲仓。当项羽带着800随从,死别虞姬,冲出重围,看着身后的十几人时,我想,他的心是在悲鸣的,后面是不尽的追兵,前面是滚滚的乌江,江后是他情愫中的江东父老。这时,我们昔日的英雄似乎已经累了,想起虞姬的死,想起死去的万千将士,霸王东山再起的豪情似乎已经全无。

当他一人斩杀一百余人于马下,看到他手下一个将士也在追杀他的队伍中,于是他大呼“汝非我贾人人乎,拿我头颅去!”于是拔剑自刎死于乌江畔。宝马赠亭长,头颅送故人“他死的何其潇洒?萧萧英雄路,茫茫马逐鹿。一代英雄就这样,将遗憾留给后人,也许别人会觉得他的自刎是懦夫的行径,但是我读项羽本纪始终认为他是不折不扣的英雄。

项羽本纪犹如一幅逼真传神的英雄肖像画,色彩鲜明。通过项羽悲壮的人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只有智勇双全的人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读后感700字 篇三

《我与地坛》是身残者史铁生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逝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读后感1100字 篇四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个性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贝多芬”。

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应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必须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应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我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能够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之后,又拜海顿为师。之后,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能够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能够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感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务必承受着另一种痛苦。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

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此,但他从未放下过音乐。要明白应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我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感情,他充满着期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本书的作者罗曼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就应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我的信仰。

读后感1200字 篇五

犟龟是什么呢?它就是一只小乌龟,他叫淘淘,是一本绘本的主人公。这本绘本叫做《犟龟》,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的作品。故事是这样的,狮王邀请男女老少去参加他的婚礼,淘淘得知后,踏上了参加婚礼的旅程。在路上,它遇见了许多小动物,在它们的嘲笑声中,淘淘仍然没有放弃,坚持走完了很长很长的路,最终成功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盛大婚礼。

在这本书中,淘淘说过两句话,我的印象最深刻:一句是“我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另一句是“一步一步坚持走,总能到的”。这两句话淘淘说了许多遍,不管是因为走路很慢被蜘蛛发发和蜗牛师师嘲笑的时候,还是得知有突发事件导致婚礼取消的时候,它都坚定地说出了这两句话。

淘淘是一只很倔强的乌龟,因为它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坚持不懈,不怕困难,不管别人用什么理由来干扰它,都不会半途而废,实现自己的愿望。

从此以后,小犟龟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二年级暑假,天气炎热,爸爸带我去学游泳。因为我害怕水,所以当我知道要去游泳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我很不情愿地到了游泳馆,看见了碧蓝碧蓝的池水,好像有妖怪在里面,我的心里忐忑不安。在教练的指导下,我鼓足勇气,和小伙伴们一起跳入了浅水池。浑身感受到了池水的凉爽,我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忘记了内心的恐惧,和大家一起玩耍了起来。

但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还是迎来了最害怕的挑战——深水池。我心想:深水池的水这么深,我应该会沉下去吧,说不定会被淹死。想着,我的额头就冒出了冷汗,不由自主地洗起了泳镜,想缓解我紧张的心情。看到同学们一个个勇敢地跳进水里,我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的。终于轮到我了,看我迟迟不肯跳下去,爸爸张开双手对我说:“快跳下来吧!如果你沉在水里,我们会保护你。”

听了爸爸的鼓励,我的心里变得平静了一些。这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它一步一步慢慢地走着,是犟龟!在困难和嘲笑面前,它没有丝毫退缩,我为什么不能也做一只“犟龟”呢?我仿佛听到可爱的小犟龟在我耳边说:“一步步坚持走,总能到达的!”想着,我又重新鼓起了勇气,闭上眼睛,“扑通”一下跳入了深水池。我深吸了一口气,回想刚才学会的技巧,慢慢地划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原来深水并没有那么可怕。克服了恐惧,我终于变成了一只小“犟龟”,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了起来。就这样,在爸爸和小犟龟的帮助下,我战胜了恐惧,战胜了自己,最终学会了游泳。现在,当我再看到水时,我已经不再害怕了,反而增添了更多的喜悦之情,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后来,每当我遇到困难,我都会想起这次学游泳的经历,我会告诉自己,我要做一只“犟龟”,然后坚定地对自己说:“一步一步坚持走,总能到达的!”

读后感700字 篇六

我家有一套《小屁孩日记》,我很喜欢它,因为它真实、有趣、生动、幽默,与其他日记比起来一点也不同,能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我经常笑得前仰后翻。

《小屁孩日记》讲述的是主人公米多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成长故事,描述了校园生活的精彩、有趣、好玩、神秘和烦恼,让人又爱又恨,又讨厌又留恋。《一年级屁事多》、《二年级趣事多》、《三年级怪事多》,那里有唠唠叨叨的妈妈,有笑起来含糖量很高但最擅长罚站的甜老师,有“跟屁虫”朱奇奇,有“告状精”王天天,有“打不死的小强”刘坚强,还有让人又恨又怕的班长卜一萌,他们个性突出,让人印象深刻。

《小屁孩日记》里有一篇《面包总动员》,说 米多按老师的吩咐帮妈妈做家务和面粉,“稠了加水,稀了加粉”,结果整整做了一大洗澡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它们都烤了,一共一百二十二个,只好上顿下顿都吃面包,以致最后看到面包就反胃想吐。

还有一篇《校长室里的秘密》,因为老师都怕校长,所以米多认为校长室一定有法宝,决定和金刚、朱奇奇一探究竟,他们三个叠罗汉,终于米多抓住了校长室的窗栏杆,但下面两个“罗汉”却不见了,他像一只风筝挂在那儿喊救命。米多因此“出了名”,同学们都找他了解校长室的秘密,他编了很多故事,换来了十袋牛肉干、五根棒棒糖、一只小水枪、六支铅笔和两块橡皮。其实校长室里什么都没有,谁叫他们就是不相信……

《小屁孩日记》还有很多这样的日记,透过聪明可爱、调皮捣蛋的小屁孩,我感受到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童年,也慢慢明白了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等道理。或许,很多年之后我会说,我就是曾经的那个小屁孩!

读后感1100字 篇七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1100字 篇八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读后感700字 篇九

在生活中中,有许多人是为了追寻一个目标而不惜自己的生命;也有一些是为了希望而舍弃许多自己美好的事物。像根鸟一样,他梦中梦见一个女孩紫烟掉进了长满百合花的峡谷,一直等人来就她。根鸟决定去寻找她,二次半途而废,第三次就一去不复返。当他到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时,才如梦初醒,头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不由得和根鸟一起痛哭。因为他费尽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到这里,努力却白费了。尽管如此,在我的眼里,这些人还是胜利者,有没有达到目标并不重要,关键是你付出了多少。如果你半途而废,不论你地位多高,还是失败的人。去吧!为目标而努力!去吧!为理想而奋斗!去吧!为希望而坚持!去吧!为自己远大前程而作全力以赴的拼搏!战胜困难,超越自我,无论风吹雨打、天打雷劈也坚守信念,绝不动摇。

如果你是有毅力的人,不会被困难打倒;如果你是一个坚定的人,不会被眼前的诱惑所迷恋,我们是堂堂正正的人,绝不会向敌人求饶;不会向恶神屈服。我们有自己的目标,难道不应该去追求吗?

追求是真理,坚持不懈是意志。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是要做得天衣无缝,必须得靠个人的坚持精神。如果没有坚持不懈,人类绝会丢失 40% 的努力。

我们是勇敢者,我们必须学会坚毅,只有这样做,才能取得成功。不管你收获了多少,总之,你的付出必须比收获的多,为以后事业打下了坚固的基础,才有可能是常胜将军。

比如像我,同学叫我帮忙到寝室拿东西,我走到半路,怕耽误了玩的时间,转身返回教室所以失信。也许我应该好好想自己是否缺乏这种品质,好好反思一下。难道我们做人就不应该坚持不懈吗?我真佩服根鸟,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

要知道追寻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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