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淤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姜堰区淤溪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相关岗位及要求详见《姜堰区淤溪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3.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中第二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11类人员。主要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满六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10号)。
报名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淤溪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01-05岗位分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两部分,06岗位只进行面试。
(1)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应用等基础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
(2)面试。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01-05岗位按计算机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计算总成绩,06岗位按面试成绩+加分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加分标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党员(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
总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分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姜堰区淤溪镇各具体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管理
聘用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管理。月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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