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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12-03 13:59:27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加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县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东海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页面底部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日期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等情况另行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第一站:南昌线

第二站:贵阳线

第三站:东北线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的岗位,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江苏省东海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各招聘站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东海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联系人:高兴仕,联系电话:13585286916。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资格初审或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13585286916。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A01-A1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不含20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1:20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代码A12-A22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考试等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考试当地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当地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面试

岗位代码A01-A1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代码A12-A22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A11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A12-A22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A01-A11岗位,组织加试;岗位代码A12-A22岗位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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